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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2-04-20 00:00 至 2022-05-19 00:00来源:区教体局状态:已结束 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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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推动我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琅琊区教育体育局起草了《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以及留言框向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联 系 人:汪大成

联系电话:0550-2182780

电子邮箱:58301035@qq.com

通讯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来安路102号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推动我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督〔2020〕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琅琊区2024年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及国家认定,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评估对象:琅琊区人民政府。

(二)评估范围:琅琊区各公民办幼儿园。

四、评估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照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二)坚持标准。根据国家制定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确保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

(三)公开透明。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要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注重实效。通过客观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实际成效,督促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优化督导评估指标、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杜绝虚假普及。

五、评估内容与标准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二)政府保障情况

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8.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9.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13.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14.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15.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16.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

社会认可度需达到85%以上。

社会认可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政策;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

存在以下情况的终止当年评估认定: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

六、组织领导

成立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政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郑冬冬  区委副书记

谭仁玲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琊分局、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素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七、主要措施

(一)加大学前经费保障,推进普及普惠发展。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优先保障学前教育投入。落实公办园教师待遇保障,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工资“同工同酬”政策。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琅琊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布局调整步伐,进一步扩充学位。加快幼儿园建设特别是农村地区公办园建设步伐。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需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之前设计的建议采取改扩建或外迁至新建小区配套园的方法进行改善。进一步更新优化幼儿园各类装备,达到规定配置标准,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足额配备教职员工。进一步完善公办园编制核定机制,扩大幼儿园教师招考选调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职工、专任教师、保教人员与幼儿配比比例,每班落实“两教一保”,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将人员配足配齐,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公(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提升科学保教质量,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杜绝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做好“幼小”科学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提高保教水平。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发挥优质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加强校园学籍管理,确保班额符合标准。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班级、控制班额,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对中途转园、插班等情况加强审批与管理。

(六)严格审批年检制度,加大民办园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幼儿园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覆盖实施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面消除无证园,加强过程性监管,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对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教师无证上岗、“小学化”现象严重、未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教师待遇差、达标难度大的民办园予以取缔。

八、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开展广泛宣传(2022.4-2022.7)

制定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动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齐心、合力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的工作格局。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种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前教育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2022.8-2022.11)

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对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摸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明细台账。

第三阶段: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整改(2022.12-2023.12)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采取多种举措,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大幼儿园教师招考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深入幼儿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2023年底前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组织申报,迎接督导评估(2024.1-2024.12)

2024年3月前完成区级自评,4月底前报请市级初核,5月底前提请省级督导评估,10月迎接国家评估认定。针对反馈意见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测制度,巩固普及普惠成果。

九、工作要求

(一)凝聚共识,强化协同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是我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晰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工作协同与责任落实,着力对幼儿园规划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重点任务开展联合攻坚,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检准备。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促进发展

教育和宣传等部门要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问责问效

要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年度考核任务,建立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区委办、区政府办要及时加强督查,促进创建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确保琅琊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任务如期完成。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不力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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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2-05-23 00:00

    关于《琅琊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30日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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