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102民初254号
朱春安、滁州安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进与被告朱春安、滁州安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102民初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