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省级绿色工厂
【奖补金额】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
1、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税收级次在琅琊,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企业为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资金申请表;
3、省级绿色工厂认定文件。
【支持方式】
对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咨询】
联系科室及电话:
区经信局中小办 0550-3011886
区企业服务中心 0550-310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