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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政府网站信箱和政务新媒体留言办理制度

来源:琅琊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8-27 14:44 字体【   

为了更好地发挥琅琊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市民沟通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做好政府网站信箱和政务新媒体留言办理工作,必须坚持统一收集、统一整理、属地管理和统一答复的原则,依法、合理、及时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二条 琅琊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负责信件和留言的搜集、整理,区市长热线办公室负责信件和留言的转办、督办和答复工作。

第三条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涉及本地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网友留言的承办、核查和回复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在收到信件和留言后,对反映事由相对简单的信件48小时内办理,对反映问题牵扯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网友留言,7个工作日内办结。网友留言的问题由于情况特殊、一时难以解决而不能按期办结的,由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并向网友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 信件和留言在办结之后,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意见和结果及时报区市长热线办公室,由区市长热线办公室统一答复。同时,区市长热线办公室要按照网友留言办理时限要求,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办理结果。

第六条 对信件和留言办理不认真负责,对所反映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