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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箱留言须知

来源:琅琊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4-07 15:22 字体【   

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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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区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涉及军事、司法、党务、信访、纪检、进入司法程序等方面的诉求。

注意事项:

1.留言时,请根据信件内容选择公开属性;  

2.信件提交后,请保存好办件编码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3.建议写信人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 ,写信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4.写信人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