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06 来源:琅琊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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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区信访局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信访局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琅琊政务中心琅琊区信访局;邮编:239000;电话:0550-21710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信访局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及重点,主动定期更新各栏目内容,重点更新规划计划、财政资金等栏目内容。截至目前,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3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责任,认真做好基础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寻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同时对照测评清单,积极完成各项问题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化建设目标要求安排专人及时维护信息公开平台,配合做好动目录规范、内容更新等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制度化的工作来开展。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全性和发布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和监测,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积极参加我区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缺少专职工作人员;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形式较为单一。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固定人员开展工作。二是采取多样化解读方式,更加简洁直观的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琅琊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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