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54 来源:琅琊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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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区信访局现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信访局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琅琊政务中心琅琊区信访局;邮编:239000;电话:0550-21710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区信访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局领导分工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全年通过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发布(更新)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琅琊区信访局共通过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信访局对照重点工作,按照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时参加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进一步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加强对信息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等审核监管,定期开展自查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性、严谨性。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同时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由局办公室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因信访业务繁忙,一人多岗现象突出,部分人员对政务工作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等需要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及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琅琊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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