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44 来源:琅琊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琅琊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琅琊区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琅琊区政务中心濠河路99号,电话:0550-3048757,邮箱:lyqybj@126.com,邮编:239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8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6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中向社会公开的其他部门公文类信息共71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共89条,依申请公开共0条,不予公开信息共0条,转发上级部门文件共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2212月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件共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期间未收取任何费用。202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涉及重点领域信息:行政复议决定书0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信息0条,回应关切3条。及时公开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共2条,行政执法类0条,招标采购信息0条,财务信息共计6条。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定目标、搭平台,制定琅琊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队伍建设,定期在琅琊区医保局工作微信群发布工作通知,覆盖机关各股室、各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运营良好,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大医保各项信息公开力度,实时公开医保政策调整、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监管方面等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美好琅琊”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布。进一步加强渠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作用,拓展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渠道。

    三是及时更新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考核内容,明确相应职责,划分各股室任务,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建立常效管理机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做到基础信息发布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定期公开热点工作,共计77条,其中: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公布信息26条,其他信息30条,本单位工作规划计划21条。2022年度,我局共接受区级部门测评评估多次,及时、准确发布相应信息,做好整改落实,并逐项逐点破解难题,力争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无社会评议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发展规划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信息发布较少,向企业征集意见信息发布较少。二是市医保中心数据对接不协调,相关数据未完全公开;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老套,未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下一步,我局将强化阵地建设。在局门户网站强化信息发布公开化、透明化,着重对集约化平台(琅琊区政务公开网)进行维护更新。各责任部门与局办公室畅通沟通机制,全方位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水平,在今后的意见征集中扩大意见征集人群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