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官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9 10:27 来源:琅琊区三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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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官街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增强政府决策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现将我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三官街道到202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条,内容涵盖单位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土地利用和管理、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教育卫生等栏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三官街道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对市政府、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对标调整,做好新旧目录信息备份恢复及无缝切换;做好政策文件文字解读同时,通过视频、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拓展解读形式,并依托“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将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延伸到移动端;通过软件扫描、人工复核,以“日监测、月报告、季通报”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特别是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安全和信息保障情况的监测力度,督促存在问题的网站及时整改。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内容,做好各类信息的内容发布,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培训。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

    围绕新《条例》内容积极学习,重点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及落实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各类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我街道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指导,明确相关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务,形成主要职能部门承办,其它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体系。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日常工作受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一名,并在村居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三审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作出严格把关和要求,由街道党政办专职工作人员拟稿,党政办主任进行复审,分管领导进行终审,三次把关,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基层两化平台信息完善不够充分,信息发布相对滞后。

    2.工作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政策文件发布规范度有待提升,对于考核出来的问题,存在边改边犯的情况。

    3.政府政策的精神要以理解不够深入,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社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满足广大居民对信息的需求

    2.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基层试点工作的推进,常态化做好信息管理,完善街道每个月的台账信息

    3.扩大群众参与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构建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渠道。 

    4.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丰富政务公开活动形式,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在学懂弄通各项惠民政策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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