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遵阳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25 来源:琅琊区遵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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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由遵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综合各项数据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遵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遵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琅琊区卫民路3号;邮编:239000;电话:0550-25908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遵阳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街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领导成员、资金信息、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政府各类信息共293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控,遵循规律、务求实效,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立足政务公开发展实际需要,切实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和管理,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在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和更新外,持续发挥微信、报刊媒体等平台优势,做好信息及时发布,多平台互动,提升政务媒体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结合街道实际,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坚持对标对表,每个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整改,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话题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多维度解读街道涉及民生问题的政策,紧密联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强化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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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存在着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相对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以工作动态多,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公开不多。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强化公开力度。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梳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持续完善公开内容。二是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宣传渠道,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遵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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