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8:53 来源:清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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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清流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清流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琅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y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琅琊区清流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63126,地址:紫薇西村8栋,邮编:239000)。现将我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清流街道立足各部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2022年度,在琅琊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共200余条。公开内容上,一是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110条。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信息16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发布政策文件8条,完善解读咨询渠道,共发布政策解读3篇。三是逐步提高“决策公开”、“行政权力”等栏目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增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报告的时效性和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2212月底,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执行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设立专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对错字错链进行检查整改,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四不”问题的出现。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平台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做好对网站内容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二是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提升实用性。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根据平台栏目动态调整信息发布内容三是不断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与共享。四是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加大涉及到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每条信息责任都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口。二是注重学习提升。安排专人参与培训会议,定期部署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抓好整改反馈。定期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等进行自查,提高街道政务公开整体质量。并严格落实省市区专项整改工作,根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全力全速落实整改各项整改要求。四是规范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用定期自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工作落实。2022年我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三是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专业水平对于多次出现公开不及时的情况,街道党政办联合纪工委进行督查,加强报送的时效性、主动性;二是优化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扩大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探索利用新媒体日常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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