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滁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残联〔2023〕21号)文件要求,琅琊区残联应向供应商支付本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第三方绩效评价费用。
现将拟拨款对象给予公示,公示期4天(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纳入项目进行拨款服务。群众若对公示拨款对象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直接电话联系区残联,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50-3113471 0550-3111140
序号 | 公司名称 | 拨款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徽三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493.00 | |
合计 | 24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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