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残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9 来源:琅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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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区残联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本单位2022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区残联坚持围绕“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通过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区残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残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由理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直接负责,其他股室紧密配合。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区残联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管理,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直接负责,其他股室紧密配合,规范审批流程,对信息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等加强审核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修改完善。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遵循“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的两级审查制度,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预先审核和保密审查,对违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过失给予批评教育、谈话诫勉等问责。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每月对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情况等进行通报,完善正向激励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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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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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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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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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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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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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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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多样性和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还不够经常,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区残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丰富公开方式。通过省、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单位公开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主动通报情况、发布消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重大决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探索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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