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7 来源: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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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中心政务公开信息51条。由于我中心是后勤服务类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较少,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重要工作会议以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按时公开月度、年度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办公室将日常工作及业务工作及时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坚持主动公开原则,每月针对政务公开办通报的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和网站检测报告,及时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做好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依据部门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合理设置网站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每月对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情况等进行通报,完善正向激励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政务公开的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足,内容更新存在滞后情况;三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到位,转载现象较多,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准确发布各项信息,通过网站等渠道突出做好各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细化工作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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