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02 00:00 来源: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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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我县各信息发布单位进行分类,对每类单位的信息数量进行量化,全年中心公开信息190条,无空白栏和空白月。

    二、加强主动公开信息质量的检查和通报。

    在电话督促确保信息数量的同时,我们也不断的网上检查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切实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要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同时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发布程序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坚决杜绝信息内容与栏目不对应、发文日期与发布时间混淆、发布文号错误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对重点单位专门开会培训,充实和完善公开栏目,推动公开水平和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督促各单位及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回复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努力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是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考核内容,我们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1]1号)文件精神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们积极布置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我中心分别召集了相关部门召开“深化年”活动工作会议,并布置了工作任务,会同效能办开展督查,努力扩大“深化年”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在下半年里,按照滁州市629日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了全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五、加强示范点标准化建设。

    对各示范点我们按照建设标准要求不断加强检查,要求各示范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制度,按照滁州市市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六、督促各信息发布单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面,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事项。为此,我们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上网检查,确保各信息发布单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

    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制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阳光施政的需要,是为广大公众服务也要广大公众知晓、参与的工作。我们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电视、报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报道,提高了公众的知晓度,加强了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如行政审批的办理过程、并联和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流程等方面,还存在内容不全,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网站访问量不大,访问速度慢。

       (二)改进措施。

        1、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中心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各窗口部门通过建立政务信息查询(站)点、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途径,不断丰富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信息。

        3、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中心机关和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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