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0 来源: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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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6年,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谋划,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拓展领域,积极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自己的努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中心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发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及办公设备,初步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加强队伍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主题类型和内容,不符合规范的不允许发布,今年已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3次;稳定信息员队伍,政务信息一律实名发布、实名审核;采取“结对帮带”制,杜绝了政务公开网站“休眠”现象。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人事安排、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三)加强信息提升。

    6月份,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自查自评”活动,全区40家信息公开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并将结果报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办进行复核。通过自查自评活动,各单位规范了信息发布内容,提高了信息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保障

    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年初下达考核任务,政务公开办每月发布各信息公开单位政务公开完成情况,并纳入年度考评。根据市中心安排,对政务公开网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由区政府督查室发布督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6年,区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3条。其中,机构领导、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政策解读5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等77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根据滁州市统一部署,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生成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

    政务服务中心。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在认真实行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开的基础上,大力深化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透明度。同时,积极发挥集中办公、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发布和查阅设施,打造向公众提供信息查阅和咨询服务的集中平台。

    其他渠道。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手机短信、热线(专线)电话、报刊以及居民生活小区宣传橱窗等多种便民利民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区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中都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电话及受理举报方式,还制定了关于信息公开的受理举报制度,探索利用“网上信箱”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截至目前,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区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涉及到依申请公开,所以不存在收费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股室、窗口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尚不明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存在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2017年,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利用县、乡两级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考评等制度,研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网民等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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