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26 来源:琅琊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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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2021年琅琊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琅琊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濠河路99号,电话:0550-21710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琅琊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往年的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不断学习,全局工作人员上下一心齐心协力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全年无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工作例会上都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控,所有信息都必须通过保密审查,并且同时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规范、准确。

       (四)平台建设

    积极完善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应用,安排专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学习,参加市区的工作培训,并且在工作例会上把培训要点传递给单位全体人员,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对所发布政府信息的标题、内容、文字、图片均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较于前年有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进步的同时仍需审视自身,力争把问题缩到最小,今后,我局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提升:

    一是提升信息发布的次数和效率。

    二是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不在格式和标点符号上出问题。

    三是加强对系统的学习,积极发动单位所有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琅琊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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