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6 15:27
    【字体:打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滁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滁市监发〔2021〕70号)、《滁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滁市监发〔2023〕34号),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现就兑现市级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内容

    1.对本市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其中国内维权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符合政策条件的,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3.对获得“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组织团队,分别一次性资助2万元、1万元、1万元。

    4.对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PCT途径申请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所缴纳费用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 1万元(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的企业,每件一次性资助1万元(不超过2件注册证)。

    5.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5万元。

    6.对我市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八大产业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的单位,报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确认,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实际支出成本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8万元。

    7.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对重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资助,每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对企业以发明专利权方式质押融资每笔达300万元以上的,每笔给予评估费用及贷款利息等一次性资助1万元。

    9.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10.对我市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专利保险,报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确认后,每笔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11.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专员为所在单位获得年度授权5件以上发明专利的,奖励2000元、获得年度授权10件以上发明专利的,奖励4000元、获得年度授权15件以上发明专利的,奖励6000元。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专员年度开展5笔以上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奖励2000元。

    12.对在我市新增的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并在我市正常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一年以上且代理发明申请获得授权1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2万元。

    13.对在我市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达50件、100件、200件、300件及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不单独统计),分别一次性资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14.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经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备案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兑现流程及要求

    1.规范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备齐申报资料,及时向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所有申报复印件的原件需交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退回。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信用审查、汇总上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后,填报知识产权政策兑现汇总表(纸件盖章2份及电子版盖章),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在3月4日前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科。

    3.联系人: 郑毅  电话:0550-3043136   QQ:985920    

        

        三、申报对象及材料

     

    序号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材料

    1

    知识产权案件胜诉资助

    2023年度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的本市知识产权权利人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判决书等案件胜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支付诉讼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资助

    2023年度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的本市企业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报告

    3.项目承接方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合同和支付项目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验收报告

     3

    获得“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资助

    2023年度获得“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获得“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证明文件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4

    PCT途径申请所获得授权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2023年度通过PCT途径申请获得授权国外发明专利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

    3.检索本的通知书

    4.授权证书

    5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资助

    2023年度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6

    省专利奖项目资助

    获得第十届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7

    省级专利导航基地项目资助

    认定为省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导航基地认定文件

     8

    市级重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项目资助

    完成市级重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认定文件

    3.完成验收相关资料

    9

    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

    2023年度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本市企业

    1.专利权质押资助申请表
    2.合同复印件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附页

    10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2023年度本市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11

    专利保险投保资助

    2023年度向保险公司投保专利保险并报市级知识产权部门确认的本市企业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保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知识产权专员奖励

    经过市级审核备案的本市知识产权专员

    1.知识产权专员工作奖励申请表(所有知识产权专员提供)

    2.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附页(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专员提供)

    13

    新注册代理机构资助

    在我市新注册的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常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一年以上且代理发明申请获得授权1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情况报告及附件

    14

    代理机构授权达标资助

    从事我市专利权人专利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机构授权明细表加盖公章

    15

    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资助

    2023年度获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本市单位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认定文件

     

    附件:

    1.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

    2.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员奖励申请表

    3.专利权质押资助申请表

    4.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兑现汇总表                               

     

                                             2024年1月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