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28 来源:琅琊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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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琅琊区水利局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增强政府决策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琅琊区水利局网站作为琅琊区水利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0余条,主要集中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栏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区水利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水平。严格实行“三审制”,由具体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和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以保证社会公众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定期及时更新,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有效杜绝失泄密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部署在滁州市政府网站集群,开设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水利项目管理、监督保障、回应关切等栏目,我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授权发布,并对发布的信息质量、内容、形式进行进一步规范,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对照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各类培训班,为不断提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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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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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在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及时性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信息公开方面还有以下二个方面需加以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人才队伍方面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2022年,我局将及时、规范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信息畅通渠道,突出重点领域特色亮点宣传,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琅琊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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