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琅琊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推动阳光财政、法治财政、廉洁财政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于今年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制度。修订印发了《琅琊区财政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琅财〔2019〕38号),对信息报送公开的内容、范围、审核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传下达、科学决策、凝聚力量、鼓舞士气上的重要作用。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列入重点工作督办单,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局信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责任,加强分管领域内的信息指导督促工作,并要求局办公室要强化对各股室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考核,实行季通报、年终考核的原则,将年终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
区财政局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周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要求各股室信息发布员把此项工作作为本股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积极协助配合局办公室,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经常性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整改任务调度会,将第三方检测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至各相关科室,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
3.加强信息发布,推进财政领域重点信息公开。
(1) 2019年政府预算和2018年政府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及时性: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草案说明;完整性:已公开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情况,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并对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点事项做出相应说明;细化程度:政府预决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政府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
(2)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及时性: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完整性:部门预决算报表和有关说明,均已按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细化程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了“款”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逐条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3)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等方面的信息5条。
4.加强决策、执行、服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透明高效。
一是加快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财政部门代区政府、区委办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算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就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公众反馈。二是加快推进执行公开。围绕区财政局2019年重点工作,及时发布与财政收入增长、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要决策贯彻执行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2019年无行政处罚案件。三是加快推进服务公开。调整编制权责清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收费事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5.加强主动回应,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财政部门代区委办、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就起草背景、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文件起草过程方面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贯彻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2019年度举办1场新闻发布会,就财全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发布。2019年度回复市长热线平台3件,处理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投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获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实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三级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保密审核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外露。同时,设立了公开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对群众来电、来信的答复。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组织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不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以及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区财政局积极谋划开展落实,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 统一部署并制定调整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局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贯彻学习新条例
为满足财政职能公开要求,理清我局各股室信息公开职责,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我局由分管副局长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通过在学习会上解读公开内容,明确各股室公开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监督保障
我局对照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针对区政务公开办每月检查要求,及时整改我局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在网站内公开。同时,局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分解任务到人,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自觉维护政府信息的制度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7.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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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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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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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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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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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渠道不够丰富,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较局限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加大财政动态及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汇聚民智、疏导民意,增强舆情观念。特别是要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以及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政策信息,进一步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信息透明度。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难点的认识,主动向其他单位学习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