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1:08 来源:琅琊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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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琅琊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并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上传与栏目维护。及时根据工作调整和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不断档脱节。

    制定完善《琅琊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琅琊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琅琊区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琅琊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方案》等任务文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强化重点领域,突出公开重点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督促指导区直各预算单位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0202月份完成2020年度预算公开,9月份完成2019年度决算公开。建立财政收支月报机制,每月按时发布财政收支运行情况。二是推进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对我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投标、中标成交公示等各阶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平公正。2020年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5条。三是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各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下达、管理与分配情况。2020年发布专项资金相关信息7条。

    3.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初步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从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等方面规范政策解读机制,要求各股室出台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从起草背景、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文件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方面起草政策解读材料,并及时发布在政务公开网站和其他政务新媒体上。2020年发布本级政策解读5条。对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栏目和市长热线等平台进行日常监测,及时收集、掌握舆情动态,认真研判处理,做好回应工作。

    2020年共答复处理市长热线3件,依申请公开0件,互动回应2条,主要涉及会计人员的资格证报考、继续教育和财政收支情况等方面。同时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布解答信息,2020年发布主动回应信息5条。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2020年召开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将与社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让公众理解、知晓。

    4.落实专项工作,推进提质增效

    根据《琅琊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对应分解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照目标要求全面查摆问题、形成任务分解、迅速落实整改,同时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果。

    根据《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省厅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助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截止202012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工作协调,密切配合,整理数据分类汇总后及时上传,尽力做到数据在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公开。二是加强制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模板化建设,使信息更完整呈现在公众面前。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事关民生等信息依法依规履行保密性审查手续后跟踪上传并督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区财政局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加强信息发布,推进财政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20202月份完成财政预算公开,9月份完成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等方面信息;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发布有关稳金融、保基层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信息19条。

    (五)贯彻学习新条例

    一是及时参加《新条例》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操作方法和技术培训会,会后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应注意的具体事项。二是加大贯彻落实新条例宣传力度。

    (六)监督保障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局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杨文浩任组长、副局长郝泠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发布流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通过局务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四是纳入考核制度。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整改任务调度会,将第三方检测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股室,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将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纵观一年来的政务公开情况,总体比往年有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部分信息没有在生成后第一时间发布,存在滞后情况。二是政策解读还不够到位。政策解读中存在转载上级解读多、本级解读少现象,本部门出台的制度、政策文件存在解读不深入、不全面,且多为文字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回应不够精准。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的主动回应不够及时、全面。

    2021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机制,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制度、政策的深入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依托区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财政政策新动向、热点问题新回应、工作落实新成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听得到、能监督”,促进财政工作阳光透明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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