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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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四十三条:市、县级政府储备的管理办法,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的要求,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和《滁州市市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滁政〔2022〕15号),区发改委起草了《琅琊区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8月17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琅琊区发改委反映。

      联 系 人:张瑞雪

      系电话:0550-2181110

      传真:0550-3022572

    琅琊区区级粮食储管理办法.docx

    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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