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琅琊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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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滁州市琅琊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七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滁州市琅琊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810

     

     

     

     

    滁州市琅琊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琅琊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五年。为切实做好琅琊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安徽省和滁州市有关规划计划、《琅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立足琅琊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总结过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阐明琅琊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为琅琊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对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琅琊”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范围:琅琊区行政管辖范围,滁州市琅琊区现辖8个街道办事处和省级琅琊经济开发区,8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三官街道、滁阳街道、遵阳街道、丰山街道、琅琊街道、清流街道、西涧街道和扬子街道,区域面积为227.8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第一章 形势分析

    第一节 主要进展

    “十三五”期间,全区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地增强。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扎实成效

    打赢蓝天保卫战。“十三五”期间,琅琊区深入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多项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执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编制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推进145个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按期落实结合重点行业VOCs排放调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指导宜庭家纺等15家企业开展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窑炉深度治理,获批奖补资金486万元,用于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20多家。开展琅琊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和物料堆场小企业专项整治,在全市率先出台《琅琊区拆迁工地扬尘防控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禁烧方案、农机作业、奖惩政策、网格包保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督查基层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实现年度禁烧零火点。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企业落实响应的减排措施。开展“百日会战为健康”和“战臭氧保优良”专项行动,有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琅琊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1%,较2019年提升11.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8ug/m3,较2019年下降19.5%,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打好碧水保卫战。“十三五”期间,琅琊区开展西涧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并对西涧湖保护区排污口进行整治,争取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资金200多万元,保障西涧湖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滁州市全丰物资有限公司和宜庭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安徽顺鑫盛源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凤凰湖“一湖一策”整治方案,全面推进水域岸线管护。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畜禽养殖限养区、禁养区和宜养区“三区”调整,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根据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强力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湾塘新村、城郊社区、城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三官社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推进琅琊经开区雨污分流,完成何郢路延伸段雨水管网建设。“十三五”期间,琅琊区在西涧湖布设2个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打好净土保卫战。“十三五”期间,琅琊区建立潜在污染地块清单,部署应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统筹安排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对原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地块进行详细调查,完成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验收。指导滁州市锐德气体制造有限公司、滁州市全丰物资有限公司、宜庭印染有限公司等土壤防治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导涉重企业美固龙金属制品(滁州)有限公司开展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监测。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协调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皖东医院医疗废物日产日清,重点危废产生源企业的抽查合格率达100%2020年,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

    (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空间管控成果丰硕。“十三五”期间,琅琊区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新增绿化造5186.3亩,获批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积极推进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区创建工作。2020年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2个,森林覆盖率37.1%

    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琅琊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协助上级部门编制《滁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和《滁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增砖添瓦。

    (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十三五”期间,琅琊区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刚性落实“三线一单”。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指导企业完善手续,帮扶企业开展自主环保验收。指导辖区25家重点企业规范编制上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审核备案。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开展年度“六五”环境日、综治宣传周、节能低碳宣传周等环保相关宣传活动,指导重点企业开展省级环境信用评价,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及时公布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营造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浓厚氛围。

    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琅琊区设置40座空气微型站点和1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并在琅琊经开区建成大气综合监测系统。完成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十三五”期间,立案26件,罚款金额219.5万元,查封扣押32件,办理检察建议书32份。配备了无人机等移动执法设备,提升执法水平。在各个街道及琅琊经开区设置环保站,职责明确,生态环境领域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环保督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进,建立各级各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涉及全区的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

    第二节 在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依然艰巨。2020年琅琊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首要污染物。同时十三五期间琅琊区臭氧O3污染日渐突出,2020年臭氧浓度污染物负荷占比第二,大气污染呈现出以细颗粒物和臭氧为主的复合型污染。

    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琅琊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存在短板,老城区雨污管网不完善,现有的合流制管网不能满足雨季排水要求,河湖支流整治不彻底,水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滁州市餐厨垃圾项目已经启动建设,但尚未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配套设施尚不完善。

    环境风险管理仍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有待巩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困难,处置费用高。工业园区集中式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有待巩固,无法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置和风险集中控制的功能,危废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开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与较大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1生态文明建设将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污染防治将继续保持攻坚战力度,为全省、全市实现“两个坚持”“两个更大”使命任务,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琅琊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根本政治保障2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抓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将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源头促进作用;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共建、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重大战略在琅琊区叠加交汇,各类发展新动能充分涌动、融合放大,为琅琊区绿色转型发展带来广阔的进步前景。琅琊区地处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双重覆盖区域,区位优势将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4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环保督察深入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外部动力。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同样面临巨大压力1琅琊区作为滁州主城区,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结构性污染仍将突出,现有土地开发空间有限,用地、用能等环境质量约束更趋严格,节能减排压力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约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面临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2PM2.5污染防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仍然是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主要因素。水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河道整治成果脆弱,固体废物非法处置风险和场地再利用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不断增大。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需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入的层面,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3“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根据新形势和党中央要求,“十四五”时期增加了温室气体减排、碳达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工作任务,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琅琊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将加快由量变转向质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始终锚定“美丽琅琊”建设目标,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守红线底线不退让,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模式,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用绿色发展底色绘就琅琊高质量发展成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推进生态环境长效治理,努力使发展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成“山、水、城、人、文”相济共美的现代化“美丽琅琊”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发展生态经济,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区域协同,精细管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城镇与农村、工业和农业等方面的协调治理。坚持推进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的生态扩容与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带动全区环境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治理方式,整合多方力量,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加快构建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局面。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坚持群策群力,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 总体目标

    2025,绿色发展成为鲜明特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市下达任务。全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绿树成荫、碧波荡漾、空气清新、移步即景的亭城风貌更加彰显。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持续改善,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美丽琅琊”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

    展望2035,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琅琊”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第四节 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结合安徽省、滁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从琅琊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和需求出发,建立以要素为主的规划指标,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大类13项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1  滁州市琅琊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属性

    环境治理

    1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μg/m3

    39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1

    85

    约束性

    3

    地表水国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

    100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5

    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氮氧化物

    万吨

    /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

    万吨

    化学需氧量

    万吨

    氨氮

    万吨

    应对气候变化

    6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7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52.8]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环境风险防控

    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持续保持

    约束性

    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0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万枚

    /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生态保护

    11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2

    森林覆盖率

    %

    37.1

    37.5

    约束性

    13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平方公里

    20.64

    不减少

    约束性

    备注:2020年琅琊区地表水省控考核断面2个,十四五省控升国控1个考核断面。2020年现状值为十三五省考水质优良断面比例。[ ]中数据为2020年相比于2015年的降低比例。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四大结构优化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实施绿色循环新兴产业培育和制造业绿色改造工程,推进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鼓励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努力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绿色生产方式。加大落后产品、装备、技术、工艺淘汰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环保等手段,加快推动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对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技术改造提升。落实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化工、电镀、造纸等行业企业入园,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结合琅琊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聚焦发展非织造产业、生物医药和健康食品两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家电轻工、新型建材及装备制造三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N个先导产业,构建彰显琅琊区2+3+N”的先进制造业体系。

    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能评、用能权改革。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新增耗煤项目,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逐年降低。不断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大天然气气源引进力度,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广泛使用光伏、光热、热泵,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进光伏发电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科学布局交通路网,配合城市和区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推动构建集约紧凑型、有机一体型整体空间结构。积极争取推动滁淮高速连接线、扬子路、永阳路、北外环、将军山路连G104等外联快速通道建设,配合做好滁宁城际2号线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推进,着力打通互联互通关键通道,构建公路、轨道交通有效衔接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提高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把琅琊建设成为苏皖之间区域交通枢纽的重要节点。倡导绿色出行,配合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换乘体系,依托市局建设智能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构建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优化用地结构。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强化临时用地管理,总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试点经验,加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及园区规划,优化工业企业布局,逐步化解“产城一体”矛盾,推进工业用地园区化集中安排,园区外原则上不新增工业企业。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控总体开发强度,有条件扣除地块,退界周边绿地范围,缩小出让面积,加大土地涵养力度,增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城市土地综合承载能力。

    推动碳排放早达峰

    开展碳达峰行动。以滁州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为行动总纲,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严控单位产品能耗水平、碳排放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产能规模。加快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进一步完善非化石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和能源领域的碳排放管控,推广减排措施与适用技术,杜绝因盲目摸高”导致的高碳排放锁定效应。鼓励园区、企业等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加快产业低碳转型、促进服务业发展、强化节能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有效降低单GDP二氧化碳排放,全面参与国家碳市场管理与交易体系,持续推进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鼓励实施二氧化碳捕集纯化项目,深化碳捕集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利用,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着力推进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协同减排。在减排目标上,实现大气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统筹,做到目标分解的协同,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在任务举措上,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促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在管理制度上,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交易制度协同,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将温室气体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加强政策创新,实现温室气体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三)拓宽“两山转化”途径

    推进农业提级扩能。加大农业产业项目招引力度,打造一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重点建设邓坝村蔬菜标准园、九华华源药业中草药生产加工等项目。深入推进三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转型升级,支持更多农(林)业企业争创省、市级现代农(林)业示范区。以建设“一村品”为契机,大力发展中草药百蕊草、无公害芡实等特色农业。加大功能农业发展力度,推广富硒科技运用,至少建1个连片千亩示范基地。

    构建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紧紧围绕“醉翁故地、美丽琅琊”品牌,积极开发休闲文化、民俗文化等系列文化旅游产品,配合推进环琅琊山旅游区、古城文化休闲旅游区等项目的改造提升,支持滁州古城、金丝楠木博物馆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打造一批特色休闲观光旅游基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新型生态旅游,支持西湖湾、半亩湾塘提档升级,鼓励特色观光农业园等新型乡村旅游产品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绿色发展转型。推动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经济绿色化构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产业体系。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壮大绿色产业规模,聚焦系统节能、环境污染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积极培育生态保护和治理市场主体,探索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深入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利用环境教育基地、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等各类平台,开展以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题的互动式教育。利用互联网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创建一批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制定和完善绿色消费指南,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推广绿色产品,限制和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完善居民水、电、气、垃圾处理等收费体系,倡导绿色消费。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综合调控、系统管理和长期监督,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体系和年度绩效必考项目。助力滁州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第二节 打好升级版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强化PM2.5O3协同治理。推动琅琊区PM2.5浓度持续改善工作,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力争有所下降。制定加强PM2.5O3持续协同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PM2.5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对PM2.5O3前体物的排放控制,通过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深化锅炉整治、工业炉窑改造升级、柴油货车专项治理、秸秆禁烧、油烟治理巡察督查等行动,进而实现PM2.5O3污染协同减排目标。

    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合理设定目标,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围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园区及重点行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运输、系统收集,对所有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深度治理。

    深入开展VOCs精细化治理。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反应活性的VOCs减排策略。强化源头管控,大力推广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对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治理设施加强监管,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实现NOxVOCs协同减排,在建材、制药、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NOxVOCs深度治理,推进低氮燃烧、脱氮改造、超低排放、制定“一企一策”VOCs整治方案等。加大季节性的调控力度,在夏秋季开展控制O3的专项行动。

    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国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引导公交车、出租车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等。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

    全面控制城乡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百”,拆迁工地落实围挡、覆盖,严格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的要求落实湿法作业。推进各类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扬尘在线监测,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调整预警分级标准。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按照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全面推进碧水攻坚战

    1.强化水环境整治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开展西涧湖水源地执法检查、水质监测、规范化建设和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加强水源地预防保护,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治理,保障饮水安全和水质达标。加强水源地上游面源污染治理,依法禁止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牧养殖等行为。加快区域供水一体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水质预警系统。构建水源地应急体系和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整体应急能力。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入开展滁河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截污及雨污水管道新建和改造工程,完成流域排污口治理。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勘查,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按照“一口一策”推进整治,强化执法监管,对造成入河排污口超标且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搬迁。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污口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排污口在线监测能力,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明显标志牌,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鼓励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源头水污染物产生。制定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辖区内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推进开发区污水全收集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以补足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持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结合背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街巷雨污分流改造和小区内部管网分流改造。配合市级单位,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深入实施水污染物减排。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排放,加强现有工厂企业的废水治理,确保排污达标。对污染大而又难以解决的工厂企业实行关、停、转、迁,不得在清流河中上游建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污水量大的工厂企业。推进提升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污水管网、完善雨污分流机制以及排污口下游建设生态湿地,开展加强畜禽养殖、农田种植、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促进水污染物减排。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合理确定化肥施用量,减少其流失造成的影响。

    2.强化水生态维护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以西涧湖等为重点保护区域,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以水源地保护、涵养水源、水环境整治为主。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落实江河湖库水量调度方案,推进跨区域协调修复工作,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湖水域面积、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以河湖水系连通为抓手,构建覆盖全地区的生态水网。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

    推进滁河水域岸线保护。开展滁河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完善制度体系,严格督查考核。巩固治矿、治砂、治岸、治超、治污“五治”问题整改成果。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施护坡生态化改造,建设氮磷拦截、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推进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水体管护,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水体变黑、反臭。把生态要素作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重点,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规划指标体系,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满足群众的景观、休闲等亲水要求。切实改变过去水环境治理受制于区域分割局面,以及规划项目与环境改善目标脱钩、盲目上项目情况,转变为聚焦河道具体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上下游配合,左右岸联手,有序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症施策、精准治污,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3.集约节约水资源

    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滁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灌区等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大力推进节水灌溉,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畜牧渔业节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积极推进水循环阶梯利用,加强非常规水利用,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培育节水技术产业。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

    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执行水价政策,完善节水财税政策,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节水标准。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广水效标识产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

    (三)推进净土保卫战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加强规划布局论证,新建项目或园区开展环评及回顾性评估时,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将相关行业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2025年底前,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2.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的监管,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鼓励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调查并上报土壤污染状况。

    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实现生态环境、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推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

    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实施原金丰化工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开展耕地修复,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进一步拓宽土壤修复融资渠道,试行建立高风险企业土壤修复准备金制度。

     

    3.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地下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等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采取防渗措施。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管理单位(如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的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确保“十四五”期间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推进重点管理单位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第三节 构建全方位防治体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促进综合利用和源头减量

    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和能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体系。以物质流分析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2025年,初步形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积极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全面实施限塑令,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十四五”期间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到2022年,琅琊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装备式建造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对建筑工程弃土合理调剂,用作项目回填或堆坡造景;引导企业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鼓励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就地处置。

    2.强化危险废物管控

    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围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在涉危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流向,数据上传安徽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提升危险危废管理水平。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掌控涉危单位产生、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台帐。强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以医药等为重点行业,以废铅蓄电池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类别,以贮存处置量大、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和管理力量薄弱的为重点区域,创新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产废数量核查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遵循服务当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和控制发展的原则,有序发展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加快优化区域布局、调整处理类别,着力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适应的问题。推进琅琊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确保“十四五”期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

    3.强化医疗废物监管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划布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点。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网络。确保全面覆盖综合性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门诊等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做到日产日清。积极推行医疗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艺,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应急保障能力。落实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保证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加强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一般医疗垃圾的回收利用的管理。2025年,全区医疗废物收集率和处置率均达到100%

    (二)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在畜禽养殖区全面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持续实施清流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大幅降低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强度。加强养殖场管理,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率,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合理布设涉农街道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要求农药经营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鼓励和支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一街一村一带一园”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实施乡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维护。坚持示范引领、由点到面,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管网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防控

    1.强化危化品、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

    严防危化品环境风险。强化重大环境风险源排查,加强化学品风险源、风险区域和污染场地环境管控,以物流仓库、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强化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结合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琅琊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绘制环境风险地图,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做到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

    提升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预警、评估研判和协调处置能力,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科学高效的环境风险化解体系,有效管控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工业园区风险管控,一是定期开展工业园区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对工业园区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督促园区及相关企业更新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三是鼓励工业园区建立建成风险防范平台;四是畅通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络机制

    2.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国家涉重产业准入政策。从严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电镀行业,加大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统筹安排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建立总量减排台账,所有新建涉重项目必须有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保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全区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促辖区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和开展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工作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结合环保大检查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办法,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公开重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加强重金属污染健康防护工作,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知识和宣传与科普教育,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

    严格饮用水水源上游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建设和完善水源保护区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实现备用水源与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完善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供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4.确保辐射污染防治安全

    优化辐射设施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严格实施辐射安全防护距离。电磁辐射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对周边居民住宅区、学校、养老院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全区电磁辐射安全。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监管,保持全区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加强对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对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源和Ⅲ类以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全区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

    5.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琅琊区环境应急响应机制。修编全区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不断完善网状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及能力建设。结合综合执法改革,配足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在街道、琅琊经开区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网格化管理。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

    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应急救援体系。

    完善环境应急预警平台。落实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和涵盖自然保护地、地表水断面、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预警平台,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及响应、处置能力。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对于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的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

    )持续加强城区噪声监管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依照《滁州市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2030)》,不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提升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优化城区功能布局。推动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加强道路规划,强化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城区高速公路以及人口密集区噪声敏感区(点)声屏障设施建设,安装隔声降噪装置,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影响。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

    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机动车量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在现有城市快速化交通干道、高铁两侧等群众投诉频率较高的地段,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削减交通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第四节 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屏障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编制《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明确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树立“三生”协调发展理念,适度压缩生产空间、优化生活空间、扩大生态空间。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联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自然生态空间管制制度,科学制定并严格遵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严守基本生态控制区,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推进生态系统修复,还自然以宁静和谐。

    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托“滁州市三线一单(琅琊区部分)”的编制成果,保持“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实施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统筹衔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二)加强“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

    加大重点地区保护力度,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河湖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地区水生态保护力度。在河湖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治理、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

    加强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生态安全基线调查,全面掌握湿地生态系统状态、服务功能等基本信息,加强湿地修复。推进湿地生态修复,以建设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为目标,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措施,提高自然湿地面积所占的比例,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推进重要湿地建设,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70%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建设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提升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多样性。加强对野生动物、濒危动植物保护,做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抢救保护。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控制,提高森林良种繁育水平。

    实施矿山修复与治理。进一步落实琅琊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统筹部署,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补充调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实施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36.92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84.70%,其中治理历史遗留矿山2个,治理面积32.3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83.96%废水达标排放率100%,废土废石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金属尾矿处理利用率达80%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体系;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达100%

    (三)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严格落实政府森林资源的保护责任,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积极性,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打造江淮分水岭生态保护样板。实施森林屏障工程、森林质量工程、森林产业工程、森林文化工程和森林安全工程,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积极构筑生态屏障,着力构建全域森林资源和谐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体系。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7.5%,助力滁州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构建现代生态林业治理体系。打造“林长制”改革建设样板区,围绕林长制责任、经营、保障三大体系,创新完善森林资源(湿地)保护与发展体制机制,形成党政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探索总结出一整套完善的林业保护和发展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琅琊区林长制目标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林长+检察长”改革深入推进,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滁河岸线生态景观廊道,实施城乡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巩固提升现有森林创建成果。

    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落实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不减少。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采矿采砂(石)、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重点问题及其他问题。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夯实生态屏障绿色基底。进一步深化“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升级版)”的决策部署所取得的成果,强化清流河岸线保护和修复,构筑清流河岸线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岸线空间和水体功能规划,加强岸线生态环境管理;改造闸口泵站,提高水系联通率,系统推进水体生态扩容;科学修复水域岸线和河口、湖口湿地,推进生态河湖岸线、生态库塘、生态沟渠建设,推进重点河湖缓冲带建设,持续优化岸线生态功能。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协调推进生态廊道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健全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加强天然林、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灾损山体等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修复,增强琅琊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第五节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区域共保联治

    (一)深入参与“双圈”

       做好“大江北”协同发展区生态文章。充分利用主城区、琅琊新区、经开区和菱溪新城邻近南京区位优势,主动对接“大江北”发展,加快琅琊经济开发区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转型,加强区域防灾能力建设,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共建诚信生态环境。积极融入南京都市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同加强生态保护,协同推动环境治理,切实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落实“合肥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享环境信用体系。依照“合肥都市圈十大领域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推进都市圈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共享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加快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建立;建立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机制及跨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合会商制度、跨行政区域信访协商处理制度。

    (二)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内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以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绿色共保为抓手,积极推动排放标准和执法规范对接与联合发布。落实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机制,推进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落实国控站点实时监测数据,通过国家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与长三角区域内省(市)实时共享。

    推进水环境协同治理。围绕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清流河的总目标,推进清流河共建共治共享,落实流域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与南谯开展清流河水质跨界联防联治联测,及时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妥善解决,共同改善界河水环境质量,合力维护水环境安全,各自开展辖区内的清流河排污口调查,制定联合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协同监测工作,不断强化清流河共管共治协作,深化优势互补。

    全面深化危废协同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以合宁双城都市圈为依托,探索生态环保共治等一体化新机制,加强污染源管理制度对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一体化、一致化,实现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统一,建立社会共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开展跨界环境应急协调工作。加强跨界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和处理跨界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跨界中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跨界环境信访协调处置。加强双方应急演练和紧急救援合作,做好跨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预警工作。

    六节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 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环保督察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各级环保督察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落实排污许可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强化治污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制订环境管理清单,积极改进和提升污染治理设施。通过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措施,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推行统一的第三方运维,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发挥12345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治污攻坚舆论氛围。积极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鼓励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采购绿色产品,推行绿色办公。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

    健全监管体系。落实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各类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责任。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移动执法、环保管家第三方辅助执法,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实现全区覆盖、全程留痕。结合“环企直通车”行动,探索建立“网上生态环境议事厅”,向企业提供“帮扶+政策”建议、资源及资金支持、专家环境问诊等服务。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切实加强企业产权保护,推行生态环境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司法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

    健全维护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

    健全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加快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深化公开透明、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拓展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

    (二) 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充分运用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密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实现重点区城、重要水域监测点位全覆盖,对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加油站、工业园区等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实施在线监控。完成清流河琅琊段3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基本实现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完善移动执法系统,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和手段,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生产全过程、排污全时段、时间全天候监控。力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干部的系统或专项培训,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开展活动,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技术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更新环境信息化设备。重点开展智慧环保项目建设,利用AI、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数据的集成化、可视化、智能化;进一步完善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体系,推进动态管控、电量监控等新的污染源监管手段;继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创新环境信息公开形式,发挥门户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监测数据等信息,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

    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监管企业数量等因素,加强辖区环保人员力量,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基层环保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科研合作形式培养人才,应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并通过建立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

     


    第四章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7大类23项重点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管能力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投资10.92亿元,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见表1,重点工程汇总详见附表。

    1  滁州市琅琊区十四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概览

    工程类别

    项目数()

    投资额(万元)

    投资额占比(%)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

    2800

    2.56

    水污染防治工程

    3

    10300

    9.43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2

    520

    0.4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

    2200

    2.01

    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6

    5930

    5.43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3

    75602.67

    69.20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3

    11900

    10.89

    合计

    23

    109252.67

    100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完善政府统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各方工作责任。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主体,20212025,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

    区人民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

    (四)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深化公众参与

    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计划,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以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等方面的参与力度。建设公众信息交流互动系统,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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