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琅琊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3-07-0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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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琅琊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滁琅政〔201365号)于201393日印发,距今已有近10年时间,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推进区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在逐条逐句认真学习《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2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皖政〔202324号)和2023628日印发的《滁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202327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新的《琅琊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工作规则》起草后,分送区政府领导同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反馈意见后,对文件作了修改完善202373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74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5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印发<琅琊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滁琅政〔202348号)

    工作目标

    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百姓政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五、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委工作要求作为逻辑起点,落实到起草《工作规则》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内容共八章四十五条:

    (一)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明确了制定《工作规则》的依据和指导思想,政府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政府的工作原则,以及监督制度。

    (二)第五章为会议制度。主要明确了政府实行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制度。第二十五条对各部门召开全性会议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提出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召开全性会议和举行重要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7个工作日正式向政府报送请示等。

    (三)第六章为公文处理。主要明确了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其中第三十条明确了涉及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报请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第七章为工作落实。主要明确了政府及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中的具体要求。

    第八章为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主要明确了政府及各部门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六、创新举措

    1.第二十三条提出了“副区长参加市级及以上召开的重要会议或活动,以及在区内组织召开的工作部署会议,需在区长碰头会上作汇报”,明确了区长碰头会上需补充汇报的内容。

    2.第二十四条对严格履行会议请假手续提出明确要求,区政府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不能参加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碰头会的,向区长请假;部门负责同志不能参加政府专题会议的,向召集会议的政府领导同志请假

    七、保障措施

    政府工作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善于运用提级管理、精准调度、政策直达、专班推进等工作方法,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持反四风、树新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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