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张立彬同志任滁州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滁州市第四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齐云鹏同志任滁州市第四中学教务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付家同志任滁州市第四中学总务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忠华同志任滁州市第四中学教研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进同志任滁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滁州市宝山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 燕同志任滁州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程 胜同志任滁州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颖同志任滁州市宝山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金全同志任滁州市琅琊实验学校(滁州市第九中学)校长;
杨清仕同志任滁州市琅琊实验学校(滁州市第九中学)副校长;
单荣贵同志任滁州市琅琊实验学校(滁州市第九中学)副校长;
冯翠平同志任滁州市琅琊实验学校(滁州市第九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 静同志任滁州市第一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森明同志任滁州市第二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甫东同志任滁州市第三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李 刚同志任滁州市第三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辛红艳同志任琅琊区招生(自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祥斌同志的滁州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孙瑞义同志的滁州市第四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郭进德同志的滁州市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薛世东同志的滁州市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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