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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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29日,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的制定,对进一步完善我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保障政府储备安全,提升储备调控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依据

        根据《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四十三条:市、县级政府储备的管理办法,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的要求,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和《滁州市市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滁政〔2022〕15号),区发改委于2022年4月份起草了《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主要依据《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结合《滁州市市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和琅琊区实际,粮食储备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本办法所称政府储备,是指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辖区内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企业储备包括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是粮食加工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明确的社会责任所建立的库存,依照法定程序动用。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是企业保持经营需要的周转库存。

        本办法所称政府储备包括稻谷和小麦,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包括稻谷、大米,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包括稻谷、小麦。

        由于本区无油脂加工企业,所以食用成品油储备本办法未作规定,主要依托市级储备。

        三、文件起草过程

        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2年721日征求了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琅琊公安分局意见,并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琅府法审【2022】28号《关于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意见书称:琅琊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内容不违反上级政策,不违反法律规定。经729日区政府七届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2年921日以滁琅政2022〕50”文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了加强区级粮食储备管理,保证区级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八章四十三条,包含总则、储备计划、储备储存、储备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企业储备和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区级政府储备管理职责。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强调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

        二是进一步规范区级政府储备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核定流程。细化区级政府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审批流程。

        三是进一步强化区级政府储备储存管理。落实承储资格管理办法,细化承储企业规范管理规定,规范储备轮换方式。

        四是进一步严格区级政府储备动用程序。明确动用条件、动用方案、动用命令等。

        五是进一步加强区级政府储备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粮食、财政、审计和农发行等部门监督职权,强调承储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检查。

        六是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府储备相关法律责任。更新处罚标准,细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七是增加企业储备有关规定,支持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

        六、修改亮点

        一是明确对区级政府储备的管理要求,适当增加调整范围。充分体现区政府在粮食储备管理中的作用。将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以及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纳入调整范围。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承储企业是管理区级政府储备的责任主体。

        三是完善兜底条款。比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对国家机关、有关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办法》的责任,以及对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的处理,进行了统一规定,不再一一列举所违反的条文和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粮食储备管理涉及多部门,要实现良好的管理成效必须联动协调,共同加强粮食储备管理,高质量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通过各自渠道加强宣传,在注重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推送《办法》相关的内容解读、贯彻实施等方面信息,营造浓厚氛围、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政策咨询机关:琅琊区发改委   

        政策咨询电话0550-312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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