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素红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孟凡才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局长);
李 志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许 静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 艳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剧 伟同志任区民政局局长;
杨文浩同志任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主任);
杨长林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伟同志任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孙宝俊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桂斌同志任区水利局局长;
朱 建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高 宇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局长;
胡晓祺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陆梅芳同志任区审计局局长;
刘 磊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荣同志任区统计局局长;
吴 迪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万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峪同志任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王亦农同志任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 军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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