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区科技局副局长 刘思涌
联系方式:3024153
主持人:参加会议的新闻发布人、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增强政府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按照区政府的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解读《关于印发琅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新闻发布会,有请区科技局刘思涌同志就相关政策解读作新闻发布。
刘思涌: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有这么一次相互沟通交流的机会,在此,特别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琅琊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琅琊区委、区政府对科技创新事业极为重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区的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1月13日,琅琊区人民政府下发了《琅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滁琅政办秘〔2021〕2号)(下面我简称新政策),这是我们对2017年下发的《琅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琅办发〔2017〕20号)(下面我简称原政策),的一次全面修订,新修订的政策结合了省市两级的最新科技政策,准确针对琅琊区近年来的发展实际,能让企业更有效地享受科技政策红利,实现科技创新的腾飞发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要向大家介绍下新政策。
一、新政策概况
原政策含有4个部分,共37条条款。新政策含有4个部分,共33条条款。其中第一部分不变,第二部分修改18条,新增5条,删除10条,第三部分修改4条,第四部分修改1条。我们在对原政策的修订过程中,深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结合琅琊区科技产业实际,同时借鉴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远县等相关县(市、区)的相关科技政策,最终形成了新政策。
二、新政策扶持的范围
下面我向大家详细介绍下新政策扶持的范围:
(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对下列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关键仪器设备,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1)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
(2)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我区企业设立的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
(3)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用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
(4)省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
2.对我区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研发费用纳入我区统计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费用。(含市级补助)
以上企业研发设备补助不同时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已享受的扣除相应补助部分。
3.对企业租用省级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的仪器设备,按年度租用费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市级补助)
4.鼓励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
(1)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首次超过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含奖励企业统计员2000元)。
(2)年度研发经费达到500万元且当年增幅超20%、30%、40%、50%以上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含奖励企业统计员2000元)。
(二)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对新认定的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上述奖励不重复安排,以获得最高奖励为准。(含市级补助)
2、对成功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成功争创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以上科技平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含市级补助)
对新备案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4、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
上述平台奖补同一年度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奖补。
5、支持“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我区设立拥有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科研团队的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科学家工作站、实验室等(统称“研发机构”)及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工作站等,将在土地、用房、研发经费启动、人才生活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具体扶持根据投资规模和运行情况等实行“一事一议”。
6、支持企业围绕区域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研究在我区建设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促进区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研发机构科研设备投入的30%给予补助。(不重复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三)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对获得新认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和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登记
1、企业获三类以上国家新药(品种)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且在我区投入生产,可在获批3年内申请补助;一、二、三类新药按省销售额排前10名的,一类新药补助150万元,二类新药补助100万元,三类新药补助50万元。(含市级政策奖补部分)
2、企业获国家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且进行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的,对每个新品种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含市级奖励资金)
企业获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且进行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的,对每个新品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做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
(1)对经省科技厅备案发布的科技成果,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标准;基础理论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等,每件奖励企业5万元。
(2)对经省科技厅备案发布的科技成果,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每件奖励企业2000元。
(3) 对为我区登记安徽省科技成果的服务机构,按每项科技成果500元给予奖补。
4、对企业吸纳技术合同登记额达500万元、1000万、3000万、5000万、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为我区登记企业吸纳技术合同的服务机构,按其吸纳技术合同登记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奖补,同一个单位年度内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
1、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国家下拨经费的10%比例予以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补助企业研发费用。(含省级奖励资金)
2、对企业牵头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在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前提下,按项目投入经费的40%比例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费用。(含省、市级资助资金,其中区级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兑现)
(六)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琅琊区转化,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备案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20%的补助(其中与“大院大所”合作的按3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内的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和人才引进
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我区创新创业,具体扶持政策按照《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和《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办发〔2017〕6号)执行。支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具体按照滁州市和琅琊区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八)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
鼓励企业或创新团队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市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九)支持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
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对科技成果当年获国家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科技成果当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保险
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含市级补助部分)。
三、其他细节优化
我们在修订过程中,完善了扶持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及其他流程,明确申报范围为税收入库级次在琅琊区的企业,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按规定程序兑现资金。明确本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关系,凡是本政策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产业发展扶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产业发展扶持的规定为准。
关于新政策的情况我就简单介绍到这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激发琅琊区的科技创新活力,努力提升琅琊区的科技创新水平,我们也希望各位企业界的朋友积极学习新政策、了解新政策,让新政策真正成为企业创新发展最有效的催化剂。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媒体记者提问?
美好琅琊:请问本次修订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有什么亮点?
刘思涌:本次修订科技创新政策,我们旨在让科创型企业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也积极修正了原政策中一些不足和漏洞。在修订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省市级相关政策,譬如我们严格按照省级政策文件修订了企业研发仪器设备的相关奖补细则,又譬如我们严格按照市级政策文件修订了企业在申报省级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等方面的奖补细则。在修订过程中,我们也及时改进了原政策中的一些不足之处,譬如我们在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条款中,根据企业绩效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奖补细则,“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我们还积极与区内兄弟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让政策红利覆盖面更广,譬如我们应区经信局的建议,新增了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3万元的奖补级别。关于本次政策修订的亮点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本场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