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作者: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4-03-01 10:14字体【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基本资料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承诺等;

3.个人信用状况证明。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应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完税凭证、首付款凭证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工程概预算等;

4.大修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以及工程概预算等;

5.支付征收安置住房价款补差的,应提供征收安置协议。

二、担保资料

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提供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采取保证担保方式的,由保证人提供相关资料。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550-302028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