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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写信须知

1、写信时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写信须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能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要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信箱等,以便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3、来信字数不超过1000字。

4、收到网民信件后,一般性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较为复杂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5、反映以下内容的留言不在本网站受理范围内:

(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区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涉及军事、司法、党务、信访、纪检、进入司法程序等方面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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