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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琅琊区召开学生资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5-22 09:26:10

发布地点:琅琊区政府14楼新闻发布厅

参会嘉宾: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董如平

主办单位:区教体局

访谈简介:介绍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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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目前我区已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琅琊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元

2、国家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根据财政部近期文件通知资助标准将会提高,待接收省级正式文件后按照新文件要求执行):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国家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我区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4、国家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资助标准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免学杂费标准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市示范高中每每年1400元,普通高中每每年700元。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并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5、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生申请的国家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过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申请时间、地点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等学杂费学校通过电子显示屏、校园公告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学生或监护人进行政策宣传;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认定;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10月底之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期学校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生源地助学贷款7月15日至9月20日向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美好琅琊公众号记者:请问资助资金如何发放?

董如平:学前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高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普通高中学杂费学校收取学杂费时直接减免;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直接拨付到申请贷款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招商银行账号

美好琅琊公众号记者:请问政策咨询电话是多少?

董如平:政策咨询电话:0550-2182907;政策执行部门:滁州市琅琊区教育体育局(来安路102号603室)。

    主持人:请问是否还有提问。

    主持人:如无问题,本次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