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琅琊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滁琅政办秘〔20208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琅琊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3

    (此件公开发布)


    琅琊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结合琅琊区实际,制定《琅琊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琅琊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经营者。

    (二)琅琊区限额以上商贸单位、规模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及其经营者(以下简称“商业企业”)。

    (三)在琅琊区纳税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十强”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入围“十强”备选企业。

    1.工业企业

    1)当年申报纳税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500万元(包括出口企业当年申报免抵税额);

    2.商业企业

    1)当年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亿元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300万元。

    (二)“十快”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入围“十快”备选企业。

    1.工业企业

    1)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200万元(包括出口企业当年申报免抵税额);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较上年度增幅达到10%以上。

    2.商业企业

    1)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100万元;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较上年增幅达到20%以上;

    3)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限上或规上企业标准。

    (三)“特殊贡献”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入围“特殊贡献”备选企业。

    1.当年在区内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入库税收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

    2.企业积极妥善做好农民工薪酬保障工作,能及时化解矛盾,未引发不良信访事件(区人社局负责)。

    以上指标,根据区经济发展实际,可每两年调整一次。

    三、考核内容

    (一)“十强”企业:对入围备选企业,依据下列内容进行评分,综合评出“十强”企业。

    1.工业企业

    1)申报纳税销售收入(30 分);其中总量 20分、增幅10分;(由区税务局负责)

    2)实现入库税金(50分);其中总量 40 分、增幅 10分;(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3)亩均税收贡献率(20分);(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税务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琊分局提供数据)。

    4)其他贡献(10分);企业产业方向符合我区重点发展方向,对我区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该项为加分项。

    2.商业企业

    1)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40分);其中总量 20分、增幅 20分;(由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负责)

    2)实现入库税金(40分);其中总量20分、增幅20分;(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3)企业创新转型(20分);企业积极转型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发展农产品等其他商品网络销售,达到一定网上销售额与增幅;企业积极参与美食节、省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创建,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由区商务局负责)

    (二)“十快”企业:对入围备选企业,依据下列内容进行评分,综合评出“十快”企业。

    1.工业企业

    1)申报纳税销售收入(30分);其中总量10分、增幅20分。(由区税务局负责)

    2)实现入库税金(50分);其中总量20 分、增幅 30分;(由区税务局负责)

    3)亩均税收贡献率(20分);(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税务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琅琊分局提供数据)。

    4)其他贡献(10分);企业产业方向符合我区重点发展方向,对我区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该项为加分项。

    2.商业企业

    1)实现入库税金(60分);其中总量 20 分、增幅40分;(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20分);其中总量10分、增幅10分;(由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负责)

    3)企业创新转型(20分);企业积极转型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发展农产品等其他商品网络销售,达到一定网上销售额与增幅;企业积极参与美食节、省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创建,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由区商务局负责)

    (三)“十强”“十快”企业评分细则

    1)工业企业申报纳税销售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实现入库税金以企业或企业集团当年度在琅琊区税务局实际入库的税金总数为准;亩均税收贡献率以企业入库税金除以占地面积为准。

    2)单项得分可采取以下公式计分:单项得分=(该企业数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指标总分。

    3)对入围备选的企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位,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工业、商业企业综合评选出“十强”和“十快”;对落选的“十强”企业,可结合实际,参与“十块”评选;“十强”和“十快”企业原则上不重复。

    (四)“特殊贡献”企业:对入围备选企业,根据当年实际纳税额大小,结合实际,评选若干名“特殊贡献企业”。

    (五)优秀企业经营者

    “十强”“十快”企业的经营者均为优秀企业经营者,名单由企业推荐。

    四、评比流程

    (一)由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提供全区企业实现入库税金及申报纳税销售收入情况,区统计局提供全区企业产值、零售和营业收入等情况;

    (二)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所有入围企业名单,依据考核内容,对入围企业进行评分,提出建议名单;

    (三)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

    五、表扬奖励

    1.对全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予以通报表扬。

    2.对“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奖金由区财政支付。

    3.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展示,重点宣传企业家及其企业在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制度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六、本办法由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