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试行)

     滁琅政〔2022〕13


    为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补齐现代服务业短板,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和《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滁政〔202024号)精神,结合琅琊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集聚发展

    (一)围绕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集聚区和特色商业街区,积极培育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高端要素,强化辐射带动,推动形成高质量产业集群。【对照市政策要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交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

    (二)对新获批的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30万元、无;区商务政策: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奖励10万元,此处标准提高】;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园区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要求】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三)支持现代物流园区发展。对年度新备案立项、投资额2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园区(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竣工经审核确认后,按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2.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重大物流园区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政策扶持。【市政策分别为5%200万元】(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二、实施重大项目

    (四)对列入省委、省政府调度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可以按照规划申请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纳入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服务业项目,区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市政策为市县】(责任单位:市自规局琅琊分局)

    (五)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民口企业以及军地安全发展基础性项目、军地科技协同创新项目、优势产业军民融合项目等,谋划打造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六)对新建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冷链物流、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物流项目,投入运营满一年,物业100%自持,给予建安工程造价(含冷链设备投入)5‰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为2%200万元】;新引进且一个完整经营年度收入超2亿元或上缴税收超1000万元的现代物流企业(集成运营商、无车承运商、第四方物流等),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市政策分别为10亿元、1亿元】。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积极帮扶争取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要求】(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七)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投资额分别在0.5亿元到1亿元、1亿元以上到3亿元、3亿元以上的动漫、游戏、影视等文创项目,建成运营,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标准为投资额亿元以上文创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八)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对省、市级特色小镇申报符合本政策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支持。【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三、培育市场主体

    (九)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对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参与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营业收入增速和劳动工资总额增速均达20%及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要求新增规上纳入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20%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纳入省调查平台参与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要求新增省调查平台纳入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20%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已在库的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和劳动工资总额增速均达20%30%(不含)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增速均达30%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已在库的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省调查平台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30%(不含)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增速达30%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区新增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街道办事处、琅琊经开区管委会)

    (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0.3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3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除房地产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8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要求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街道办事处、琅琊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对新获安徽省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摘自《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琅琊区质量发展奖励扶持若干规定的通知》】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十二)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对在我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软件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且年度财政贡献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区级年度财政贡献70%的奖励。积极发展楼宇经济,对新入驻我区的服务业企业,按照琅琊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扶持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各街道、区内商贸企业利用自有资产发展楼宇经济。【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要求;市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原则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鼓励引入知名商业品牌。商业综合体新引入知名商业品牌并投入运营的,按其实际财政贡献情况对商业综合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不低于引入品牌财政贡献(不低于100万元,以最终入库财政贡献为准)区级财政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5%,同时奖励引入品牌区级财政贡献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引入品牌纳入限上单位统计,额外奖励1万元。【摘自《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琅琊区促进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

    (十四)支持发展夜市经济。获得有全国影响力的夜市品牌,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为200万元】;获得省级认定的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或品质夜市,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获得省级、市级、区级认定的社区型夜间消费点,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仅有省级奖励10万元;区政策新增市级、区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五)对从滁州市行政区域外单次招徕地接3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在区内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住宿的,或游览区内3A级以上收费景区且在区内其他饭店住宿的,实行地接奖励。其中,全年累计地接人数1000-2000人的,按24/人奖励;2001-5000人的,按36/人奖励;5001人以上的按48/人奖励。【摘自《滁州市琅琊区文化和旅游局 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关于印发《琅琊区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按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规定,市、区按4:6兑付,此处为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十六)利用琅琊区公共地域品牌开展销售,线上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为10万元、25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七)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对农副产品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内容摘自《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琅琊区促进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八)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对新设或迁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区企业且承诺存续期内不外迁的,按其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实际募集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入驻我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格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政策分别为5%2000万元、5%10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琅琊经开区管委会、区国资公司、区发改委)

    四、加快主辅分离

    (十九)支持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分离生产流程中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琅琊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分离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服务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且入国家统计平台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为5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二十一)分离前制造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科技研发类企业,可根据实际比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给予支持。【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五、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

    (二十二)鼓励引进新兴服务业。对在我区注册且一个完整经营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软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等科技信息企业,且入国家统计平台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为3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委)

    (二十三)服务外包企业当年获得国际认证(包括CMMICMMPCMM等),单个认证项目给予认证费用20%、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额最高10万元。【市政策分别为60%2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二十四)推进业态融合创新。加快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龙头企业、平台和示范区,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以及专业服务,提升制造水平,畅通产业链条,对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的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为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二十五)鼓励会展业发展,在我区举办超过200个标准展位或展览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全国性、区域性展会,室外按每个标准展位50元给予奖补,室内按每个标准展位100元给予奖补。对全年在我区举办室内展览面积累计达5万平方米的会展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超过5万平方米的每增加1万平方米,再奖补5000元。【市政策分别为150元、250元、10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十六)加强琅琊形象宣传,对区级及区级以上主流媒体融合发展、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重要文化文艺活动予以支持。【市政策分别为滁州、市级及市级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六、创新投融资服务

    (二十七)积极争取战略投资者在琅琊设立、运作服务业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数据、物联网、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新产业,以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市政策为滁州】(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公司、滁州市琅琊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十八)支持金融机构根据轻资产类服务业企业融资需求,逐步扩大抵押物范围,探索将股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纳入抵(质)押范围。【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九)适当提高地方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依据中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情况给予一定期限延期付息;全面落实国家、省及市已出台的普惠金融,严格落实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求,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主体。【结合琅琊实际对市政策进行修改表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扩大改革开放

    (三十)加快取消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准入限制。坚持宽进严管的思路,对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行业取消准入限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现由事前审批市场主体准入向事中事后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转变。【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十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与不同性质组织运作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办医疗、养老等机构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建立符合行业、岗位特点的用人机制。【结合琅琊实际对市政策进行修改表述】(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三十二)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功能,积极推动居家养老、公共文化、人力资源、咨询评估、政策评价等领域购买服务。【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十三)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及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严格执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建立并完善服务业企业对市场准入不公问题直接投诉和协调处理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市场准入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同市政策】(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

    (三十四)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文创开发试点等,成功获批省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成功获批国家级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政策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本政策实施管理办法,并对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十六)财政部门牵头整合商贸、旅游、养老及文化等专项资金,设立琅琊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统一使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的,按最高项奖补金额兑现,单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已享受区级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十七)统计部门负责加强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对服务业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三十八)完善考核体系,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将服务业发展指标完成、政策落实等情况纳入对区直单位和街道的年度考核。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健全服务业企业信用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本政策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自2022年度起施行,此前出台的相关服务业专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琅琊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