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琅琊区发展功能农业暨薄壳山核桃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

    滁琅政办秘〔202042

     

    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琅琊区发展功能农业暨薄壳山核桃产业奖补方案》已经区六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10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琅琊区发展功能农业暨薄壳山核桃

    产业奖补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功能农业发展、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等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农、林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我区功能农业暨薄壳山核桃特色产业,加快提升现代农林业发展水平,在全区打造3000亩功能性农业产业基地和500亩薄壳山核桃产业基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功能农业

    1.奖补对象:富硒大米、富硒滁菊、富硒蔬菜、富硒樱桃等功能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奖补标准:集中连片生产富硒农产品100亩以上,并提供合格富硒肥料(或喷剂)购入发票、富硒农产品检测报告、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农业经营户,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

    (二)薄壳山核桃

    1.奖补对象:发展薄壳山核桃产业的造林主体

    2.奖补标准:对集中成片栽植薄壳山核桃(实生苗、嫁接苗),且造林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造林主体,经验收达到《安徽省人工造林技术导则》规定的造林密度和成活率等标准,予以连续补助5年,每年每亩补助300元。由经营主体每年按照上述标准提出申请,不符合标准的,当年不予补助。

    二、奖补流程

    (一)申请验收。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由各村收集相关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反馈至各街道办事处,在各街道、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由各村和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并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兑现奖补。所有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打卡发放给奖补对象,奖补资金一年一兑现。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资料报送、归档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争取和整合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功能农业暨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开展技术指导、组织验收,兑现奖补资金、资料备案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每年预算安排专项奖补资金。

    (二)强化后期监管。对已兑现资金补助政策的项目,各街道、村要强化后期监管,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抽查,对项目质量不达标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肃执纪问责。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依法追回财政资金,记入区级相关单位诚信黑名单。各相关单位在奖补资金申报、验收、发放等环节,如有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